消息来源:安徽路桥路面
录入时间:2008-01-21 17:47:51
作者:安徽路桥路面 |
公司全体员工: 经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讨论通过,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,并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。 一、调整最高贷款额度。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;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。 二、调整贷款额计算公式。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=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×12(月)×0.35×实际贷款年限。共有产权人、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。 三、调整可贷款次数。对已结清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,暂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 路面公司人力资源部 2008年1月21日
文件下载
|
|